Saturday, March 12, 2011

大馬:不被社會接納‧同性戀者遇知己難自拔 (11.03.2011)

男同志傳染艾滋案‧博愛輔導中心:不被社會接納‧同性戀者遇知己難自拔

(雪蘭莪‧八打靈再也10日訊)大馬博愛輔導中心輔導部主任翁月燕指出,基於大馬社會文化,同性戀無法受到公開承認,他們一旦找到知己,彼此依附感很強烈。
針對昨日至少200名男同志被騙財騙色的事件,她對星洲日報說,人都需要被愛、被肯定和被瞭解,加上同性戀者在不獲社會接納的情況下,覺得很難得找到瞭解自己的人,如果沒有自制能力,則會深陷其中
她說,由於不能公開性取向、不被社會接納,同性戀者承受自我價值的矛盾、忍受社會的眼光,一方面掩蓋性取向,一方面要符合社會的期待和需要
她指出,如果遇到可以分享的知己,感情投入會很深,彼此之間的依附強,覺得難得找到知己,不排除這種情況很容易受騙
父母一旦發現子女是同性戀者,通常很難接受,其實父母也應該接受輔導。為了避免親子關係破裂,應該以接納為開始,即使不同意孩子的性取向,也要學習瞭解和陪伴他們。”
她說,同性戀者只能夠私下活動,有許多壓抑的情緒、內心有許多掙扎,容易進入憂鬱的狀態,他們面對情緒、人際關係等生活上的問題
羅碧玲:同性戀者初時會感疑惑
協助輔導同性戀者脫離同志行列的PLUC組織總幹事羅碧玲牧師指出,同性戀者剛發現本身是同性戀時,會經過一個幻象和懷疑的階段。
“有些人一開始是希望與同性發生性關係,但是發生關係後還是覺得空虛,其實他們所追求的是一段實在的關係,並非一定要同性。”
她說,該組織輔導的對象不僅止於基督教徒,前往求助者是自願的,有者在經過面談、陪伴和參與支援小組後,會從同性戀變成異性戀,有者則繼續堅持本身的性取向。
星洲日報‧2011.03.11

2 comments:

嘿嘿 said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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嘿嘿 said...

两种说法:一性取向,二归属感。但是如果是真正的同性恋者,还是依据性取向来断定,要不然怎能被规划为同性恋者呢?

选择与异性结婚的同性恋者,可说是双性恋者,其同性恋倾向还是不变的,除非他能自我约束。但是,这压抑性的自我约束是痛苦的,或许也会是极大牺牲自我的妥协,这是西方社会新思潮不鼓励的。

其实,东方社会对同性恋或同性恋举动是宽容的,甚至在某种程度是默认的,很多负面观点都因受西方文化价值观影响而改变。在某些举止或行动(比如同性牵手,肩并肩等),东方人本来就没有认为是违反社会道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