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September 20, 2009

其实,这是无题

我 24 岁才面对自己,“承认”自己喜欢男生。

我 24 岁认识了他,短短的三个月,深深甜蜜的回忆,可是我们来不及度过圣诞节,来不及度过元宵,来不及度过我的生日,也来不及度过情人节。

我 25 岁认识了第二个他,也是短短的三个月,激情,可是我也来不及和他度过圣诞节,元宵、我的生日和情人节。

我 26 岁认识了第三个他,三个月不到,浅浅的爱恋,依然的来不及度过圣诞节、元宵、我的生日和情人节。

27 岁如今的我才发现,原来我不曾有男朋友和我度过那温馨的圣诞节,也不曾一起在元宵倒数迎接新的一年,我的生日不曾和喜欢的人度过,也不曾受过任何的生日礼物,更不曾甜甜蜜蜜的度过情人节。

原来我正在踏入“败犬”的称号里。

短短的这几年成为同志让我觉得特别的孤单。本身已经没什么通知的朋友了,而且身边寥寥无几的那几位其实也不曾介绍人给我认识,或许他们也没什么同志朋友?更何况最近发生了一些摩擦,觉得和他们一起自己真的很累,互相的批评、讽刺、嘲笑当成是生活的一部分?

假期又来了,果然我还是宅男。
一个人,其实已经没有心情要出去走走。
一个人逛街看电影吃晚餐有什么意思?
假期是情侣的节日,单身的忌日。

1 comment:

turtle said...

每当我一有你这种念头的时候,
我会故意出去,
走到人群,广场里头去,
看看我面对孤独的能耐到哪个程度。。。

现在槟岛的天空又黑了。。。